回想 – 辭職

現在還記得9月時辭職的情況,因為我共遞了3次信。

一般人見到3次,會想到,不是公司刁難,就是公司留人。無錯,因為老闆叫我不要走,叫我再考慮,所以到第3次才肯收。

我好決絕嗎?也許吧。

不得不承認,EX老闆對我算幾好,起碼個個同事走,他都無留,我走,就留了我2次。個個同事走,2個老闆都黑面,但我走卻沒有。

那老闆如何留我呢?老闆說:我覺得你去到第二到,絕到適應不了,留在這裡,對你才是最好。要走,等你病好才走……

或許是那句「你去到第二到,絕到適應不了」,讓我覺得好「UN耳」。我不離開,我的病才不會好呢。引至我病發的導火線是什麼?還不是你公司強行要求同事「電話化」。「電話化」的背後意義,是7 X 24,是沒有私隱。

同事拒絕「電話化」,就要求對方辭職。好吧,既然我不能配合公司,自然要離開。

說回老闆留我,朋友好自然會問,留你,那加幾錢人工?

我說,沒有,只用說話留我,就是上面寫的說話。

大家知道後,只答一句:那你走吧﹗

其實我都想走,是老闆不肯收信而已。

經過一星期遞3次信後,老闆不得不收,我更好心的,叫老闆簽了名後,幫他將信交給HR同事。

之後,就開始打JOB LIST,執位,輕易HAND OVER,因為公司不會請人代我,所以不需等請到新人,將我的工作分給現有同事便可。


補錢早走,臨時安排去一次墾丁,才開始新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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